清代满洲人服饰有哪些民族特色

衣食住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条件,民间俗谚道:“民以食为天”;“衣食足而后礼义兴”;“衣是人的脸”;“行要好伴,住要好邻”;“居不幽者智不广,形不愁者思不远”。从这些俗谚中足见民间百姓对衣食住行的重视,也正因为此,衣食住行传统习俗能以相对稳定的形式,一代代地传承下来。清代的衣食住行习俗基本沿袭前代俗制,并在承前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演变,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的习俗。

(一)清代民间服饰习俗

年9月,清顺治帝从沈阳迁到北京,定北京为清朝的首都。顺治三年(年)清统治者已将北方、南方诸省全部控制在手,于是发生了服饰上的重大变革,一改明代服饰为满族传统服饰。

1.清代头饰

清顺治于京称帝之初年,本想改国民束发的旧制,令其一律依照满俗剃

发留辫,但因抵抗者势力太大,加上政权统治尚不巩固,南方还未统一,因

此,不强迫国民效满俗。第二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满清稗史》记载道:

“越一年,南方大定,乃下剃发之令,其略曰:‘向来剃发之令不急,姑听

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事。朕已筹之熟矣,……自今布告之后,京

城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行剃发,若规避惜发,巧

辞争辩,决不轻贷。’闻是时檄下各县,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语,

令剃发匠负担游行于市,见蓄发者执而剃之,稍一抵抗,即杀而悬其头于担

之竿上,以示众。嗣后剃发担有一柱矗立若旗竿然者,犹其遗制”。民间亦

流传“留发不留人,留棺不留屋”之语,可见民间对朝廷强行推广满俗的抵

制。

满族男子头饰为前半脑袋剃光头,后半脑袋蓄发编辫。满人十分着重辫

子,即使战死,亦要将辫子完整无损地保存好带回故乡。江绍原先生曾对发、

须、爪进行过权威性研究,认为满人辫子与“马祖”有关。这就是说,满人

留辫与“马尾巴”有关,是马崇拜的一种遗俗。不仅编辫,朝廷的朝冠顶戴

花翎也同样表露了马崇拜痕迹,顶戴比拟为“马鞍子”,花翎比拟“马鞭子”,

顶子比拟“骑主”①。

①参见谢辉群《清朝时期满、汉习俗的碰撞与交融》,《民间文艺季刊》年第2期。

马崇拜是游牧民族原始崇拜的遗存,与南方崇拜鸟、熊、蛇、狗等动物的民族相同,他们都分别有着自己民族的信仰神灵,有着由此建立起来的流传了数千年的传统俗制。清王朝统治者强令剃发易发,与满俗一统,违反了民俗发展的自然规律,引起民众的反抗,曾发生过抵抗剃发令的海州之战、镇江大屠杀、江阴虐杀、嘉定屠城。

清王朝还发布了禁用方巾之令。“功令严敕,方巾为世大禁,士遂无平顶帽者,私居偶戴方巾,一夫窥瞷,惨祸立发,琴川二子,于按公行香日,方巾杂众中,按公瞥见,即杖之数十,题疏上闻,将二士枭首斩于市。”①

①《研堂见闻杂录》。

清代女子头饰以江南,特别是苏州地区为尚。清初流行“牡丹头”、“荷花头”、“钵盂头”。清中叶又兴“元宝头”。嘉庆、咸丰年间流行一种拖在后面的长髻,叫“苏州罢”。清末又有“苏州厥、平三套、连环髻、巴巴头、双盘髻、圆髻、圆月、长寿、风凉、麻花、双飞蝴蝶诸髻式,年长者还要在髻上加罩一个硬纸和绸缎做的黑色冠,绣以“团寿”字,或以马鬃一类做成纂,加于发髻上面。光绪年间妇女以圆髻团结于脑后,或加细线网结,髻以光洁为尚;姑娘做“蚌珠头”;小姑娘做“双丫髻”。

头上饰物多插鲜花。岭南妇女将鲜花穿于彩丝,绕在髻间。北方妇女在鬓边插一两只鲜花。苏州还有制做象生花,烧料制做仿真花的,一时成为妇女所尚。清末又有尚珠花、茉莉针,以金翠宝玉、珊瑚等制做,插带时排列于发髻之上端或成半环形。

发髻上的饰物为簪,以金银、翡翠、宝玉制成,还有的簪端垂以凤凰形的金银翡翠物,曰“步摇”。

2.清代服饰

清代男子衣着为马褂、马甲、衫、袍、衬衫、短衫、袄、裤、套裤,尤以衫袍外加穿马褂或罩以紧身较短马夹最为流行,亦最能反映清代男子服饰的特色。所戴为小帽、风帽、皮帽,尤以小帽,俗称“西瓜皮帽”最流行。

清代民间男子一般多在腰间束以湖色、白色或浅色的束带,其长结束后下垂与袍齐,讲究的人家还要在其上绣花。

清代女子服饰分为汉族服饰与满族服饰两类,满族服饰将于后面宫廷服饰中详述,这里不再赘述。汉族妇女仍沿袭明代形制,以上身着袄、衫,下身束裙为主,或再加一件较长的背心。到后期,则流行下身着裤,不束裙。衣服镶滚十分考究,有“十八镶”之称呼。

(1)马褂

马褂较外褂短,长仅及于脐。清康熙、雍正年间着马褂的男子日益增多,

成为一种时尚。马褂分长袖、短袖、宽袖、对襟、大襟、琵琶襟诸式。对襟

马褂比较流行,清初流行天青色;至乾隆中流行玫瑰紫;到了嘉庆年间又改

为流行泥金色及浅灰色,夏季纱制的则用棕色。

(2)马甲

也称做“背心”、“坎肩”。前襟横作一字形者叫“一字襟马甲”,也

叫“军机坎”,满族称它为“巴图鲁坎肩”(意译为好汉的坎肩)。马甲本

穿在内,后改穿于外,俗称“十三太保”。清早期、中期为各部司员见堂官

的服装,后至清末,便在社会上广为流传起来,成为男子喜爱的服饰,做的

短小,只及脐,有琵琶襟、大襟、对襟诸式,四周和襟领处镶有跳色边。各

阶层马甲着色有严格区别,奴仆穿红、白鹿鹿皮的马甲,一般人的用色与马

褂相同,苏州地区尚黑,其用料为绸、纱、缎。

(3)衫袍

②参见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中“清代服饰”,中国戏剧出版社年版。

清初期,男子流行长衫、长袍,顺治未年减短及膝,后又加长至髁上。

同治年间衫、袍较为宽大。至清末,变成极短极紧的腰身和窄袖式样。衫、

袍颜色多流行月白、湖色、枣红、雪青、蓝、灰诸色。

(4)背心

清代女子喜欢穿背心,背心有夹、棉、皮三种,其长达膝下,有镶滚。

苏州女子最爱用玄色绉纱做背心面料。

3.清代服饰“十不从”

清王朝强令更改服饰、头饰,引起汉民族的反抗。为了缓解日益尖锐的

民族矛盾,清王朝采纳了明遗臣金之俊的“十不从”建议:“男从女不从,

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儒从而释道不从,娼

从而优伶不从,仕宦从而婚姻不从,国号从而官号不从,役税从而语言文字

不从。”这个不成文的规定,使清代服饰习俗出现了奇异之风,一般女子在

结婚或死殓时着明代服饰;未成年儿童着明代服饰;官府的役隶、出行鸣锣

开道人员着明代服饰;优伶演戏着明代服饰;释道的服饰也依旧如故,不做

更变。

(二)清代宫廷服饰习俗

1.满族服装

满族最初居住在寒冷的东北地区,畜牧业和狩猎是其主要生产及生活方

式。与此相适应,满族喜穿轻暖贴身的裘皮服装。后来,随着生活地域的拓

展,在与汉族和蒙古族的交往中,满族吸取了二者服装中的某些形式,形成

了本民族以袍褂为主的风格独特、新颖多彩的服装样式。其中,最具特色的

有箭袖、马褂、旗袍、旗鞋等。

(1)箭袖

箭袖又称“马蹄袖”,是满族特有的服装袖头样式。满族服装以袍褂为

主,箭袖最初是为冬季行猎时保护手背而做。为避免手背冻伤,满族的袍褂

常在袖口处加一截半圆形的袖头,其状颇似马蹄,袖口狭窄,上长下短,以

便在骑射时既能打开露出双手以利拉弓放箭,又可于射箭后随时放下,盖住

手背以御寒。后来,箭袖又成为满族礼服的袖头,男子与八旗妇女皆可穿用。

按满洲习俗,箭袖平时向上翻起,行礼前放下,以示恭敬。又有活动的箭袖,

当以常服用作礼服时,要于常服袖口缀上另制的箭袖,俗称“龙吞口”。用

毕将箭袖拆下,仍为常服。

(2)马褂

清初马褂被用作军服,只限于士兵穿用,求其作战便捷。康熙以后,马

褂首先在满族贵族中流行起来;尔后被民间广泛用作便服,马褂的形制也从

对襟马褂的基础上,发展出大襟、缺襟和琵琶襟马褂等新样式。内穿长袍,

外着短褂,是满族典型的礼服装束。

(3)旗袍

旗袍是满族妇女传统的日常服装。它原是一种不分上衣下裳的长袍,袍

呈直筒状,由一整块衣料剪裁而成,任何部位均不重叠,式样为圆领大襟,

两面开禊,袖口平直,腰身宽大,长可掩足。此种长袍上下连体,一件可顶

汉族的衣、裙、裤等多种服装穿用,但制做起来省工省料,经济便利,穿在

身上,美观大方,能够展现女性轻盈秀美的自然体态。又根据气候变化,此

袍可做成单、夹、棉、皮等多种样式,并且可长可短,宜供四季穿用,因此

深受满族妇女的喜爱。由于满族又称“旗人”,此袍又被称为“旗袍”。

旗袍是满族服装中最具生命力的品种。满族入关后,为巩固其统治,曾

在广大的汉族地区强行推行其服装、发式等。但辛亥革命(年)后,随

着清政权的垮台,满族的服饰习俗大部分被逐渐淘汰,而旗袍却以其种种优

点,被人们长期穿用,至今不绝。

(4)旗鞋

旗鞋亦称“满鞋”,是清代满族妇女穿的木质高底鞋。满族旧有“削木

为履”的习俗。木质高底鞋即在木质鞋底的中间,再镶上一块高度约两寸至

四、五寸不等的木底,与今天的“高跟鞋”有些相似。所镶木底的形状主要

有两种:上小下大、踏地印痕像马蹄的,叫“马蹄底”;上宽下圆,踏地印

痕像花盆的,叫“花盆底”。两种旗鞋上底后,均要用细白布把整个木底包

裹起来,并在四周加以刺绣或穿珠等装饰。鞋面则多用绸缎,上施五彩刺绣

或饰之以珠宝。妇女穿上这种高底鞋,显得体态修长,行姿婀娜,别具风韵。

于是它受到满族中、青年妇女的喜爱。一般少女从十三、四岁就开始穿。满

族妇女从不裹脚,保持天足。穿高底鞋有掩饰天足之意。老年妇女为方便行

路,则多用平木制作满鞋,叫“平底鞋”。

2.清宫服饰

清朝建立后,在制定各种典章制度时,尤其重视服饰制度。自皇太极改

国号为清(清太宗崇德元年,年)至乾隆中期的余年间,几经修改,

清朝终于确定了一套系统、完备而又具有鲜明满族特色的服饰制度。它既保

持了满族以袍褂为主等的基本形式,又继承了汉族传统的封建等级标准,将

民族形式与封建礼制较好地结合起来,从而使清代服饰在我国古代服饰史

上,以其独特的民族风格占有重要的地位。

(1)服饰禁令

清代的服饰禁令最重视民族特色和封建等级。

清王朝是满族对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实行统治的政权。为体现其民族征

服,加强本民族的凝聚力,有清一代,十分强调服饰制度上的民族特色。早

在满族入关前后,伴随着清军在各地军事上的胜利,满族统治者在广大的汉

族地区,以暴力手段强制推行满族以袍褂为主的服装样式和剃发结辫的发

饰,并把是否接受其服装、发式视为接受其统治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留

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句民谣,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广大汉族人民在被迫

“改服剃发”时所面临的残酷现实。

此外,在清廷所定帝后、百官服饰制度中,满族特有的袍褂、箭袖、披

领等传统服饰特点均得到充分的继承。在满族统治者看来,坚持服饰上的民

族特点乃是“立国之经”,是关系到清朝生死存亡的大事,是万万不可改变

的。每代皇帝一旦发现服饰上有违祖训、不守旧制的情况,均要严格查处。

如《大清会典事例》卷四百载,清嘉庆九年(年),颙琰接到镶黄旗都

统的报告,“查出该旗汉军秀女内有缠足者,并各该旗秀女衣袖宽大,竟如

汉人装饰”,立即下谕旨:“著各该旗严行晓示禁止。”并说:“我朝服饰

本有定制……若如近来旗人妇女,往往衣袖宽大……至仿效汉人缠足,尤属

违制,此等恶习……于国俗人心关系甚巨。著八旗满洲、蒙古、汉军都统、

副都统等随时详查,……一经查出,即将家长指名参奏,照违制例治罪。倘

经训谕之后,仍复因循从事,不能实力奉行,将来经朕查出,或被人纠参,

定将该旗都统、章京等一并严惩,决不宽贷。”正因如此,清朝统治的

余年间,尽管满族上下深受汉族文化与风俗的影响,但其服饰、发式仍然基

本保持了满洲旧制,并且反过来又对汉族的传统服饰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

响。同历代封建王朝一样,清代的服饰禁令也处处体现着“严内外、辨亲疏”、

“分等级、定尊卑”的精神。同时,又较以往历代的规制更加具体细致。以

性别、身分、等级、文武、场合之别加以区分,自皇帝以至庶民的服饰,共

分48品类:皇族6种,王族35种,贵族(含有爵位者)5种,品官命妇1

种,士庶1种。除士庶之外,品官命妇以上所备主要服饰又有4种,即朝服、

吉服、常服和行服。每种服饰配套的冠(帽)顶戴、袍、褂、腰带、佩饰、

靴鞋以及颜色、纹样用料等等,又按不同的等级有着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不

容僭越。比如服装颜色,明黄色只准帝、后使用,任何人不得僭用。即使贵

为皇太子也只能用杏黄色。八品以下官员则使用黄色、香色、米色和秋香色

等。又如纹样,唯有帝、后服装上方能绣五爪龙图案,皇子用四爪龙,品官

用蟒,臣子如蒙皇帝特赐五爪龙纹,亦应先挑去一爪,方能穿着。再如用料,

帝、后服装用料品种百无(蟹)禁忌,非常讲究。皇子以下则有种种限制,至于一

般军民,则一律不得以蟒缎、妆缎、金花缎、倭缎、貂皮、猞猁皮等制作服

饰。凡此等等,不胜枚举。

(2)按季更服

清代宫廷有按照季节统一更换服装的制度。清代服装按北方地区的习

惯,分为春装、秋装和冬装。每年春季、秋季和冬季,皇帝、后妃和王公百

官们都要统一更换朝冠、朝服。就皇帝而言,春秋换用藤竹丝编织的凉朝冠

和夹朝衣;秋季换用毛皮制作的暖朝冠和镶皮边的朝衣;冬季换用黑狐皮制

作的暖朝冠和海龙皮紫貂皮镶边熏貂皮镶袖口的朝衣,并在朝衣外罩上端罩

(翻毛的皮袍)。冬季换装的时间有明确规定,为每年夏历十一月初一到正

月十五,届时内廷外朝自动更换,不再另行通知。春、秋二季更换服装是在

每年的三月和九月进行,但具体日期不定。一般是于换服前一个月,由礼部

于三月或九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三天内预先择一吉日上报朝廷,经皇帝

御批,再由宫中传发公文到各衙门,然后统一更换。统一按季更服,可使朝

廷中服装整肃,避免各季服装参差不齐的现象。这是清代服制的一大特点。

(3)帝、后服饰

朝服:朝服是最隆重的礼服,为国家大典及重要祭典时所穿用。朝服包

括朝冠、朝袍、朝珠、朝带和朝靴。朝冠分冬夏两种,皇帝冬朝冠以薰貂或

黑狐皮制成,顶饰三层金龙,缀东珠四颗,并披饰朱纬(红绒绳);夏朝冠

用玉草或滕竹编制,亦缀朱纬,只是遇国丧时除去朱纬。皇帝朝袍有裘、棉、

夹、单、纱多种,供四季穿着。颜色依等级有明黄、蓝、红、月白四种。其

中明黄为等级最高的颜色,用于元旦、冬至、万寿节及祭祀太庙等典祀;蓝

色用于祀天(圜丘、祈谷、常雩);红色用于祭朝日;月白色用于祭夕月。

明黄色朝袍的服式为上衣下裳,分裁而合缝,箭袖、捻襟,肩配披领,腰间

作方形腰包为饰,明显保留了满族风习。服上绣纹则承袭前朝礼制,双肩及

前胸后背各绣正面五爪龙一,腰围绣行龙五,衽有正龙一,襞积(裳折叠处)

前后围龙各九,裳正龙二,行龙四,并间绣十二章纹及五色云,裳幅下沿绣

八宝平水纹。又披领上行龙二,箭袖端正龙各一。皇帝的朝珠以东珠(产于

东北松花江下游的真珠)或珍珠制成。珠计颗,象征佛教朝暮撞钟

下,寓“醒百八烦恼”之意。用时挂于颈上,垂于胸前。朝带系于腰间,有

两种形式,一以龙纹金圆版为饰,一以龙纹金方版为饰,色亦为明黄。

皇后朝服与皇帝略同。但朝冠上的金龙易以金凤,冠后垂两条护领,上

缀珠宝。又,朝袍外必须加服朝褂,即一种类似背心的开襟无袖褂子。其上

亦绣金龙、祥云、八宝平水纹等。有的绣龙数量极多,如现存乾隆时的一件

皇后朝褂,上下分为四层,满绣金龙,前后总计绣金龙竟达76条。此外,

皇后的附饰品有金约、领约、耳饰、耒帨及朝珠等。朝珠的佩带方法也与皇

帝有别,皇帝带一串;皇后带三串,一串挂于颈垂于胸,又两串分别挂于左

右肩,交叉在胸前。

吉服:吉服是较朝服次一等的礼服。皇帝的吉服一般在吉庆宴会和朝见

臣属时穿用。它由吉服冠、吉服袍、吉服带、朝珠和靴组成。清朝皇帝的吉

服袍即人们常说的“龙袍”。样式为一种大襟、圆领、箭袖、四开禊的长袍。

主要为明黄色,领和袖口用石青色。袍上绣金龙九条,胸背正龙各一团,两

肩与前后襟行龙各一条,两袖端正龙各一团,又一条龙绣在衣襟里面,这样

整个龙袍共绣金龙九条,但除袖口不算,无论从正面看还是从背面看都是五

条(两肩之龙前后都可看到)。《易经》乾卦“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吉服龙纹的九五之数正与此吻合,寓人君是“九五至尊”之意。龙袍下端又

绣有斜向排列的许多弯曲的线条,叫做“水脚”。水脚之上,还有许多波涛

翻滚的水浪,水浪之上又有山石宝物。这些图案寓“绵延不绝”、“一统山

河”和“万世升平”等吉祥语意。

吉服带与朝服带形制略同,也为明黄色,只是带上的四块金方版可随意

镶嵌珠宝。皇后吉服主要由龙袍、龙褂组成。龙袍为两开裾,领后垂金黄绦,

饰以杂宝。此外与皇帝龙袍相近。

龙褂是套在龙袍外的对襟罩衣。其色石青。其纹饰有两种:一为绣五彩

云八团金龙纹加下幅“八宝立水”纹者;一为只绣金龙八团而无其它纹饰者。

皇后吉服与皇太后、皇贵妃吉服相同。

常服:常服是在一般性正式场合穿的服装。清代皇帝的常服,有冠、袍、

褂、带四部分。冠用朱纬结顶,不加梁。袍与吉服袍样式相同,但面料、颜

色、花纹不象吉服袍那样有严格的规定,可以随皇帝的喜好而选用。褂是圆

领对襟长褂,穿在袍外。与礼服的箭袖不同,常服褂为平袖,左右开禊,身

长到股,颜色多为石青,花纹也无特别规定。后妃常服以袍为主,纹饰多样,

有龙凤呈祥、彩凤双飞、丹凤朝阳和百蝶等等。晚清时,宫中后妃又喜服■

衣,其样式似袍,但比袍略短,腰袖宽肥,两开裾,裾高及腰。衣周围绣宽

花边,花纹图案有两道或三道的。今故宫博物院所藏慈禧穿过的“品月缎绣

玉兰飞蝶■衣”就是其中的精品。

行服:行服是清代服制中特有的服种,而且只限于男性。它是皇帝和王

公百官外出巡行、狩猎征战时所穿的服装,与满族喜爱骑射的风俗和传统服

饰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其特点是便于骑射。行服包括行冠、行袍、行褂、行

裳和行带五部分。皇帝的行冠有冬、夏两种:冬季用黑狐皮或黑羊皮,青绒

结顶,不加梁;夏季用藤丝或竹丝编织而成,红纱裹边,顶用明黄色,前缀

珍珠。

行袍俗称“缺襟袍”,样式为圆领、对襟、四面开禊、箭袖、有钮绊,

与常服袍相似。所不同的是,它比常服袍约短十分之一,长度在膝盖以上。

更为特别的是,行袍的左前襟下方被裁下一块,约一尺左右,然后再用纽扣

绾上,形成一块活动的衣襟,乘骑或长行时将活动处解开,以便于行动;不

乘骑时则与其联上,与常服袍一样。“缺襟袍”一名即由此而来。行袍的质

料、颜色和纹饰没有严格的规定,可随意选用。皇帝的行袍多用团龙纹。

行褂又称“马褂”。清代建国后,将马褂定为皇帝和王公百官、八旗将

士的出行服装之一,官称“行褂”。行褂的颜色依穿用者的身份地位而定:

皇帝及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内廷王大臣、侍卫什长等扈从大臣为明黄

色,即所谓“黄马褂”;亲王、郡王以下文武品官为石青色;八旗中正黄、

正白、正红、正蓝四旗官兵,分别为金黄、白、红、蓝色;镶黄、镶白、镶

红、镶蓝四旗官兵,分别为红边金黄色、红边白色、白边红色、红边蓝色。

其中皇帝所穿黄马褂又称“黄褶”,多用绸缎或纱制作,不加花纹彩绣。黄

马褂除供皇帝和近臣穿用外,还可赏赐给立有功劳的文臣武将,叫作“赏穿

黄马褂”。赏穿者的事迹要载入史册,因此赏穿黄马褂是一种极高的荣誉。

行裳的样式是前面分左右两片,长短相齐,后面一片,中间宽大,上下

稍作收敛,腰间用一幅石青布连接起来,两端用带子系住。行裳的质料、颜

色亦无规定,有毡行裳、夹行裳等,冬季所穿行裳则多用鹿皮或黑狐皮制作。

行带,皇帝用明黄色,亲王以下的宗室用金黄色,觉罗用红色。

行服的穿着方法是,行袍穿在内,腰间系行带,外面罩行褂,下系行裳。

雨服:同行服一样,雨服也是清代服制中男性特有的服种。它是皇帝和

王公百官下雨时所穿的服装,包括雨冠、雨衣、雨裳三部分。穿用时,雨衣

穿在内,雨裳系于外。

皇帝的雨冠有冬夏两种,冬雨冠为高顶、深前檐,夏雨冠为平顶、敞前

檐。做法亦有两种:用毡、羽缎作面的以月白缎衬里;油绸面的则不加里,

下系青布带。皇帝的雨冠为明黄色,皇子以下至文武三品官为红色,文武七、

八、九品官为青色加红边。

皇帝的雨衣样式和质料有多种:有的是圆领对襟无袖长袍,类似披风;

有的对襟带袖,如常服褂;还有大襟长袖的,如常服袍。其做法:毡或羽缎

为面、月白缎衬里的,多配明黄色领和钮绊;油绸面无里的,多配青色领和

钮绊;皇帝的雨衣多用明黄色,少数也有朱红色的。如北京故宫博物院现就

藏有一件康熙帝的朱约羽纱雨衣。皇子以下文武一品官及各省巡抚用大红

色,二品以下官员用青色。

皇帝的雨裳分两种样式,一种与行裳相同;另一种,前面只为一幅,不

开口。雨裳的颜色与雨衣一致。

佩饰佩饰是清宫服饰的一大特点。满族旧俗,无论男女,凡穿长袍必系

腰带,挂“活计”。建国后,清廷将此定为服饰制度,如上述的朝服、吉服、

常服、行服中,均有与之相配的腰带。不同等级的腰带,在颜色、样式、质

料、做工等上有严格的规定,不得逾越,违者治罪。因此,腰带又成为表明

人物尊卑等级的重要标志之一。比如黄色腰带只能由皇帝和宗室专用,红色

腰带为觉罗专用,所以人们俗称宗室为“黄带子”,觉罗为“红带子”。其

他官员则用石青色和蓝色腰带。

所谓“活计”,是指荷包等腰间佩挂之物。据《宁古塔纪略》载,满族

传统,“出门者腰带必系小刀、匙子袋、火链带、手帕等物。”此外还有帉

(音:分,折叠起来的布条)、■(音:携,解结的锥子)、烟袋、牙箸和

饭囊等。这些佩挂本是放牧、出猎时的必需品,但由于入关后的满族脱离了

原先的生活方式,它们也就失去了最初的实用意义,而变为华丽的装饰物。

比如盛物用的皮(或布)囊,变成了质地为绫罗绸缎并绣有各种精美图案的

荷包,用来装香料或小零食等。又如布帉,原是马络的备用袋,万一外出时

马络断了,可临时用帉续之,以解燃眉之急,后来则变为礼服上的丝绸饰带。

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有一条嘉庆帝用过的吉服带。带为明黄丝织成,内衬红

绸,带上装嵌珊瑚金圆版,左右各有一镂金小环,左环挂月白绸帉、平金绣

荷包、平金绣葫芦状烟袋、嵌松石金套■;右环挂饰无■,易以嵌金珐琅鞘

刀一,其余与左环同。由此可见清官皇帝礼服佩饰之一斑。

(4)百官服饰

区别等级高下,是清代文武官员服饰的主要功用。其服饰等级制度之严

格、细密超过以往各个朝代。它集中体现在官员的顶子、补子、花翎和蟒袍

上。

顶子又名“顶戴”、“顶球”,是清代文武官员朝服冠(上朝时戴的礼

帽)和吉服冠(祭礼时戴的礼帽)顶镶嵌的宝石。清制,文武品官顶子为:

一品红宝石,二品红珊瑚,三品蓝宝石,四品青金石,五品水晶,六品砗磲,

七品素金,八品阳文镂花金,九品阴文镂花金。

花翎是插在官员朝服冠和吉服冠上的孔雀翎毛。根据翎毛上目晕(即翎

尾象眼睛一样的彩色斑纹)的多寡,又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无■的■

羽称“蓝翎”。冠上插翎始于明朝。清灭明后,将插翎之法制度化和严格化。

顺治十八年(年)规定:亲王、郡王、贝勒等不准戴花翎,贝子、固伦

额驸戴三眼花翎;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戴双眼花翎;非宗室官员五品

以上和一、二、三、四等侍卫戴单眼花翎;六品以下和蓝翎侍卫戴无眼蓝翎。

花翎斜插于冠后。为插戴花翎,于冠后设一用翡翠或绿料制作的翎管(长

约七厘米的圆形小管)。管上有一半圆形突起,上穿小孔,以红色丝绳系于

冠后,再将花翎插于翎管之中。

顶子和花翎是官员品级的重要标志,因此,朝廷在革除官员职务的同

时,也必须摘除其顶戴花翎。

补子补子是缀在王公品官命妇朝服胸前背后标志文武品级的图像徽

识。补子制度始于明初,清灭明后,基本继承了明代的这一作法并略有改变,

形成了自己的补服制度。其规定是: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皇室宗亲用

圆形补子,绣龙蟒图像。文武品官补子用方形,其中文官图像用禽兽纹:一

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鹭鸶,

八品鹌鹑,九品练雀;武官用兽纹:一品麒麟,二品狮子,三品豹,四品虎,

五品熊,六品彪,七、八品犀牛,九品海马;都察院、按察司等官员图像为

■豸。清代补子是缀于品官的朝褂(即补服)前后,长宽约30厘米,比明

代略小。其做法,多在天青、深红、黑等深色底子上用彩色丝线绣图像,四

周再加饰花纹,故色彩比明代补子更为鲜艳夺目。清代补服为石青色对襟

褂,所以前襟的补子为左右两块。

命妇(品官的母亲、妻子)的补子也为方形,长宽在24至28厘米之间,

小于品官补子。命妇的服饰不受满族制度约束,正式礼服仍以汉族传统的袄

裙和凤冠、霞披为主。补子缀于霞披前后,图案则依其丈夫或儿子的品级而

定。但与品官不同的是,命妇补子不分文武,一律用禽纹,以示去武尚文。

蟒袍蟒袍是绣有蟒纹的长袍。明代称“蟒衣”,清代称“蟒袍”,又

名“花衣”、“花袍”,并将其定为皇子及王公、品官、命妇的常用吉服。

其样式与皇帝吉服袍(即龙袍)相同,但纹饰不用龙而绣蟒。按清制规定,

蟒袍又依服色、蟒数和穿用对象分为四等:第一等为皇子及其福晋蟒袍,皇

子用金黄色,其福晋用香色(即绛色),均绣五爪蟒九条;第二等,亲王以

下及一至三品官以蓝色和天青色为主,公主、福晋等用香色,绣五爪蟒九条;

第三等,四至六品官用蓝色和天青色,绣四爪蟒八条;第四等,七至九品官,

服色与第三等同,绣四爪蟒五条。

由蟒袍、补服及朝冠顶戴等组成的套装,是清代文武百官最典型和最常

见的礼服。它适用于朝见、宴会、祭祀、吉庆典礼等多种场合。此外,还有

特定的“花衣期”,如皇帝万寿节(生日)的前三后四天,百官必须穿蟒袍

以示喜庆。

作者夏天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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