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违标车电动车,或可申请两年临牌达濠

年12月31日,汕头作为全省4个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试点城市之一,正式开放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工作。

三年多来,汕头的电动自行车数量日渐增加。目前,汕头已超过7万辆符合新老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要知道,截止去年10月,全市才4.5万辆进行了登记。这个涨速实属惊人。

▎年12月31日,汕头电动自行车上牌第一天近日,为切实加强我市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有效解决违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的状况,汕头市公安局草拟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有什么亮点?一起来看看。明确提出“两个不得”

大力推行“带牌销售”方式

此次的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两个不得”,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年4月15日我国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提到,相对于老国标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关键技术指标方面都有所提升,同时又进行了严格限定,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进一步明确,车辆的实用性和安全性得以增强,有利于规范管理。根据新国标,合格电动自行车必须获得CCC认证,同时满足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最高车速不大于25公里/小时、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电机功率不高于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条件。

二是不得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

近日,有媒体暗访了广州、深圳、湛江等城市,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有销售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过非法改装变速的电动车,时速竟然可以超过公里/小时,严重违反了相关管理要求,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明令禁止,确实非常必要。

此外,该意见稿也明确提出,对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去年6月推行的“带牌销售”方式,此次意见稿中也特别强调,将继续大力推行,便于群众办理,真正实现一步到位。

部分违标车可登记申请临时通行号牌

全市14个办理网点地址公布

该意见稿提出,对在用的不符合新老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违标车”),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并设置二年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临时通行号牌自动失效。而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本通告发布之后购买、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予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年已核发临时通行号牌的“违标车”(原称为超标电动车)不再重复发放。办理“违标车”的期限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三个月内。且自年7月15日起,未取得临时通行号牌或临时通行号牌失效后的“违标车”,将禁止在本市道路上通行。目前,汕头在各区县共设置了14个办理网点:申请电动自行车或“违标车”临时通行号牌实行实名制,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实名申请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或临时登记一辆“违标车”。申请时应交验车辆并提交的资料包括: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

选摘自《汕头e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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